車用鋰電池容量和蓄電池容量的區別
來源:存能電氣 日期:2019-04-15 16:54 瀏覽量:次
車用鋰電池容量和蓄電池容量的區別。在節能環保時代的背景下,電動汽車成為汽車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車用鋰電池和蓄電池作為電動汽車兩大使用“巨頭”,容量上有什么區別?
車用鋰電池容量和蓄電池容量的區別
車用鋰電池容量
車用鋰電池,混合動力汽車及電動汽車的動力電池,鋰電池由于能量密度高、容量大、無記憶性等優點,得到汽車廠商與電池生產廠商的一致認可,目前各國研發的重點是車用鋰電池。
鋰電池在一定放電條件下所能給出的電量稱為鋰電池的容量,以符號C表示。常用的單位為安培小時,簡稱安時(Ah)或毫安時(mAh)。
1.鋰電池的容量可以分為理論容量、額定容量、實際容量。
2.理論容量是把活性物質的質量按法拉第定律計算而得的最高理論值。為了比較不同系列的鋰電池,常用比容量的概念,即單位體積或單位質量鋰電池所能給出的理論電量,單位為Ah/kg(mAh/g)或Ah/L(mAh/cm3)。
3.實際容量是指鋰電池在一定條件下所能輸出的電量。它等于放電電流與放電時間的乘積,單位為Ah,其值小于理論容量。
4.額定容量也叫保證容量,是按國家或有關部門頒布的標準,保證鋰電池在一定的放電條件下應該放出的最低限度的容量。
蓄電池容量
蓄電池,泛指所有在電量用到一定程度之后可以被再次充電、反復使用的化學能電池的總稱。又稱可充電電池,之所以可以充電是因為其化學作用在接上外部電源后其化學作用能反向進行。制成蓄電池的化學品有很多種,其設計上亦各有不同;因此,其電壓、容量、外觀大小、重量也各有不同。
容量是指電池在完全充足電的情況下,在允許放電的范圍內對外輸出的電量,單位為安培小時,電池容量用以表示蓄電池對外供電的能力。當電池以恒定電流值進行放電時,其容量Q等于放電電流I和放電時間t的乘積F
蓄電池的容量與放電電流的大小及電解液的溫度等因素有關,為了準確地表示出蓄電池的準確容量,要規定蓄電池的放電條件。在一定放電條件下,蓄電池的容量分為額定容量和起動容量。
1.額定容量
額定容量是指完全充足電的蓄電池在電解液平均溫度為25℃的情況下,以20h率放電的電流(相當于額定容量的1/20)連續放電至單格電壓降為1.75V時所輸出的電量。
例如,3-Q-90型蓄電池,在電解液平均溫度為25℃的情況下,以4.5A放電電流連續放電20h后,單格電壓降為1.75V,它的額定容量Q=4.5×20=90(A·h)
2.起動容量
起動容量表示蓄電池接起動機時的供電能力,有常溫和低溫兩種起動容量
常溫起動容量:常溫起動容量即電解液溫度為25℃時,以5min率放電的電流(3倍額定容量的電流)連續放電至規定的終止電壓(6V蓄電池為4.5V,12V蓄電池為9V)時所輸出的電量,其放電持續時間應在5min以上。例如,3-Q-90型蓄電池在25℃時,以270A電流放電5min電池的端電壓降到4.5V,其起動容量為270×5/60=22.5A.h。
低溫起動容量:低溫起動容量,即電解液溫度為一18℃時,以3倍額定容量的電流連續放電至規定的終止電壓(12v蓄電池為6V,6V蓄電池為3V)時所放出的電量,其放電持續時間應在2.5min以上。
總結:用鋰電池容量和蓄電池容量的區別:鉛酸電池容量為20安左右;鋰電池容量為8—10安。對比車用鋰電池容量和蓄電池容量的區別,與放電電流、電解液的溫度、電解液的密度及極板的結構等因素有關。不太一樣的型號得出的容量都不一樣。不過車用鋰電池與蓄電池的容量衡量單位是一樣的,有AH數和WH數兩種。
車用鋰電池和蓄電池的區別
1、原理不同:蓄電池是電池中的一種,它的作用是能把有限的電能儲存起來,在合適的地方使用。它的工作原理就是把化學能轉化為電能。鋰電池是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
2、價格不同:蓄電池的價格的價格比較便宜,鋰電池和蓄電池相比,鋰電池的價格就比較高了。
3、安全性能不同:車用鋰電池和蓄電池相比兩者的安全性能不一樣,鋰電池安全性能更好。
4、使用時間不同:鋰電池和蓄電池相比,鋰電池使用時間相對較長一些。
5、化學性質不同: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區域限制。
6、溫度耐受性不同:常見的鋰電池工作溫度為-20-60攝氏度,不過一般低于0℃后鋰電池性能就會下降,放電能力就會相應降低,所以鋰電池性能完全的工作溫度,常見是0~40℃。蓄電池的工作溫度一般要求在20℃-25℃之間,低于15℃時,其放電容量下降。
7、循環壽命不同:鋰電池的循環次數一般在2000-3000次左右,而蓄電池的循環次數在300-500次左右,鋰電池的循環壽命大約是蓄電池的五六倍。
以上就是車用鋰電池容量和蓄電池容量的區別,車用鋰電池具體在使用時鋰電池的特性會明顯優于鉛酸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