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空運鋰電池事件,鋰電池空運出口要求
來源:存能電氣 日期:2019-04-28 09:36 瀏覽量:次
UPS空運鋰電池事件,鋰電池空運出口要求。在UPS航空運輸領域,鋰電池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危險分子”。經常乘坐飛機的人應該會注意到,在托運的行李中是不能夾帶鋰電池的。鋰電池在航空運輸過程中,由于內、外部短路,可造成電池體系高溫過熱,從而導致電池的自燃或爆炸。
UPS空運鋰電池事件
UPS航空6號班機空難
UPS航空6號班機,是一班由阿聯酋迪拜飛往德國科隆的貨運班機。2010年9月3日,該航班由一架波音747-400F執飛,起飛不久后貨艙起火,失去控制墜毀。機組2名成員全部死亡。調查人員發現,在飛行途中,貨艙中所搭載的81000顆UPS鋰電池起火,導致飛機操作困難,機組人員只能用自動駕駛維持平衡。機長打算返回迪拜,但煙霧慢慢籠罩了駕駛艙,使機組人員看不清儀表盤。大火迅速蔓延,使得機長的氧氣罩無法提供氧氣,機長在摸索備用氧氣罩的過程中,被濃煙嗆倒,失去意識。
波音747-400貨機的鋰電池UPS
摧毀波音747-400貨機的鋰電池UPS航空6號航班空難,事故調查組也在外圍現場有了意外發現,他們在灌木叢中找到了一粒燒焦并炸開的鋰電池,這個物證讓整個調查取得突破性進展。貨艙單顯示UPS航空6號航班搭載了許多鋰電池或含有鋰電子的電子產品(多達8100粒)。高附加值的電子產品是航空貨運的主要運載對象,這對鋰電池的需求也達到了新的高度。
鋰電是電子產品不可或缺配件之一,相比堿性電池而言能提供更長的電力支持,但是鋰電池具有易燃的特點,尤其在收到沖擊的時候更是容易引發火災。
2006年2月,UPS的一架DC-8貨機在31000英尺高空突然冒煙起火,在費城國際機場緊急迫降。貨機上的大火燒了4個小時,大部分貨物被燒毀,3名機組成員受傷。根據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的調查,引起事故的就是機上所運輸的筆記本電腦用的鋰離子電池。
2010年9月,UPS的一架貨機在迪拜墜毀。據估計,貨機上所搭載的鋰電池引發駕駛艙起火冒煙,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2011年5月25日,一架北京—上海的航班在起飛爬升過程中,公務艙的行李艙內,旅客攜帶的攝像機起火。機組人員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連續使用3個滅火器才將火撲滅。經調查發現,起火原因是旅客放置在行李箱內的專業攝像機中的鋰電池發生自燃所致。
與個人攜帶的鋰電池相比,貨運鋰電池數量更為龐大,涉及的環節也更多,涵蓋了航空公司、機場、貨運代理等眾多人員。哪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只有讓各環節人員詳細了解和掌握鋰電池及其運輸的相關知識和標準,才能保障運輸安全。
鋰電池空運出口要求
1.鋰電池及鋰電池組劃歸第9類危險品;
2.所有鋰電池(組)須通過UN38.3測試;
3.對部分第9類危險品鋰電池運輸提供了例外條款;
4.對運輸樣品作了嚴格限制;
5.旅客攜帶日類鋰電池限制;
6.所有缺陷電池或損壞電池均禁止運輸限制。
鋰電池航空運輸規定
1、鋰電池須通過UN38.3測試要求;
2、II類危險品包裝,經過1.2米的跌落測試;
3、外包裝均須貼9類危險品標簽,貼有"僅限全貨機運輸"操作標簽,標注UN編號;
4、其設計可保證在正常運輸條件下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
5、堅固的外包裝,電池應被保護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裝內須預防與可引發短路的導電物質接觸;
6、鋰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的額外要求:設備應進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裝內移動,包裝方式應防止在運輸途中意外啟動;
7、外包裝應能夠防水,或過使用內襯(如塑料袋)達到防水,除非設備本身的構造特點已經具備防水性。
隨著市場快速供貨和人們生活的需要,未來還會有越來越多的鋰電池搭上飛機。對于航空貨運來說,鋰電池或含鋰電池的貨物雖然很危險,但如果能夠正確認識違規運輸的危害,樹立安全運輸意識,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遵守安全運輸規則,鋰電池航空運輸還是有安全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