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鋰電池現狀、發展趨勢及回收利用的政策建議
來源:未知 日期:2018-07-24 10:00 瀏覽量:次
動力鋰電池現狀、發展趨勢及回收利用的政策建議。近幾年,新能源汽車快速發展勢頭,動力電池報廢漸成規模。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有助于減少環境污染,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發展,但是目前還沒有一套完整的回收體系。今天存能電氣小編說說鋰電池現狀、發展趨勢及回收利用的政策建議。
一、我國動力鋰電池現狀
新能源汽車產銷量提升,行業需求旺盛
在新能源汽車市場迅速升溫的推動下,國內動力電池需求將隨之快速增長,從2015 年新能源汽車市場開始大幅上漲后,動力鋰電池包市場也呈現爆發趨勢。根據統計,從動力電池歷年出貨量看,2015 年開始動力電池產銷量崛起,從2014 年的僅3.7 GW·h 的出貨量躍居至2015 年15.7 GW·h,同比增長超過3 倍。2016 年有產量的新能源汽車搭載電池總量達28 GW·h,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79%,超過去年全年動力電池出貨量近12 GW·h。
鋰電池包行業規模不斷擴大,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新能源汽車的蓬勃發展,從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產量來看,保持了逐年快速增長的趨勢,2017年為78.2萬輛,同比增長51.26%。2018 年 1-3 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 15.0 萬輛,2018 年是新能源車增長動力從限購和補貼政策推動轉向市場拉動的轉型年,預計全年仍將保持較快增長。
二、回收現狀:迫在眉睫,壓力重重
縱觀我國鋰電池包回收現狀,市場上動力鋰電池的回收主體主要有回收小作坊、專業回收公司,缺乏以動力鋰電池生產企業或電動汽車企業為主體的回收體系。同時,國產動力鋰電池型號眾多、電池包結構不統一,組裝工藝和技術千差萬別,拆包過程對生產線的整體技術要求非常高。而市場上的回收企業規模大小不一,工藝設備落后,也無法避免少數不具有回收資格的企業非法從事廢舊動力鋰電池回收。然而回收行業有它的行業特性,僅憑借一腔熱血、缺乏技術沉淀,很難做得長遠。
三、動力鋰電池報廢量發展趨勢
我國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報廢量在未來幾年一直呈現上升趨勢,在2019-2020年間以及2024和202年間增速最大。2025年左右,報廢動力電池數量將達到136.8881萬噸。
四、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
未來幾年,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將會迎來“報廢潮”。電池回收利用采用“先梯級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則,對于輕度報廢電池經過篩分、拆解、重組后貼上梯級利用標簽,可再用于儲能系統、路燈、UPS 電源、低速電動車等領域。重度報廢電池(電池性能下降到原性能的50%以下)通過拆解再生,回收其中的電極材料,尤其是鈷(Co)、鎳(Ni)、鋰(Li)等貴金屬。
動力電池報廢量漸成規模,回收和再利用成為當務之急。不同種類的動力電池回收價值不同,應當采取差異化回收政策。
五、回收政策建議
1、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政策定位
動力鋰電池回收機制要與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結合,不必采取其它經濟激勵措施;動力電池回收政策,主要依靠信息化手段,輔助以行業管理規范,約束相關責任主體行為,慎用強制手段,如確實必要,也僅針對相關企業采用,不對消費者進行強制性約束。
2、建立動力電池管理信息化平臺
建立動力電池信息化監管平臺。梯級利用企業要按照編碼規則對梯級利用電池進行重新編碼并保留原編碼。再生利用企業及汽車報廢廠對動力電池進行注銷申請和處理信息登記。
3、廢舊動力電池收集
報廢汽車拆解企業要與汽車生產企業、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回收利用企業建立合作網絡。報廢汽車車主自主選擇合作網絡中的車企、電池企業或回收利用企業,在報廢汽車拆解企業監督下,進行廢舊動力電池拆卸。廢舊電池拆卸后進入回收網絡,并更新動力電池信息。
4、儲存運輸要求
廢舊動力電池貯存運輸要保證安全性,按危險貨物管理。
5、梯級利用
加強對梯級利用企業的規范管理,設立梯級利用電池產品生產企業登記備案制度。梯級利用企業有責任對其生產的再利用電池產品進行回收。梯次利用產品的消費者將購買的產品返還到梯級利用企業,由梯級利用企業送回再生利用企業對電池進行拆解再生利用。
6、再生利用
再生利用企業應符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以及《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拆解規范》相關要求執行。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
7、支持相關技術與標準的研發
支持快速檢測技術與標準的研發,規范梯級利用企業檢測步驟。對于報廢后可進行梯級利用的動力電池,需出臺一套快速檢測標準。
目前國內汽車動力鋰電池回收產業的運營模式總體還處于摸索階段,得益于國家政策的強力支持,我國新能源汽車近幾年來呈現“井噴”式的發展態勢,動力電池報廢量也隨之漸成規模。各企業一定要加強鋰電池包回收技術,建立出一套完整的回收體系。